田總:15101029877
1、盡量使用原結構柱做為上部吊點承力結構。
2、結構柱不滿足提升需求時考慮加強結構柱或增設臨時性措施作為上部吊點承力結構。
3、所有臨時性措施均需進行碰撞校核,避免在結構提升過程中與網(wǎng)架結構相沖。
4、結構柱及臨時性措施均需根據(jù)計算反力及當?shù)睾奢d情況進行豎向承力及側向穩(wěn)定性的驗算。
5、提升吊點應對稱、均勻布置。
6、不宜采用形式過于復雜的臨時性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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